党委书记信箱
 
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
发布时间: 2014-06-11 浏览次数: 248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,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《建立健全教育、制度、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规划》,积极推进党内民主,加强党内监督,保障党员权利,密切党群关系,构建民主、开放、规范的基层党务工作机制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(试行)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,在全校党组织中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,现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。
   一、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
   推行党务公开,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,是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,落实科学发展观,建设高水平研究教学型大学的客观需要;是发展党内民主,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内在要求;是改进党的领导方式,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;是密切党群关系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有效途径;是强化党内监督,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制的重要环节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,深刻认识推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性、必要性和紧迫性,全面把握推行党务公开的基本要求,积极实践,大胆探索,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,使党务公开成为全校各级党组织长期坚持的一项制度。
   二、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
  (一)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,坚持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的方针,以改进党的领导方式,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、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目标,以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为依据,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,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,拓展党内民主渠道,维护广大党员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积极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,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,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校园、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。
 (二)基本原则
  1.坚持服务大局、促进发展的原则。要努力营造科学发展、创新发展、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,确保党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。

2.坚持依法依纪、有序推进的原则。依照党章和党内法规以及党的方针政策,通过一定形式将党内事务及时、有序地向党员或群众进行公开。
  3.坚持因地制宜、注重实效的原则。坚持从基层党组织的实际出发,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公开内容真实可信,结果客观公正。坚持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。
  4.坚持科学规范、突出重点的原则。规范党务公开内容,突出对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(试行)》十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公开,突出党内外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处理情况的公开。
  5.坚持积极稳妥、适当公开的原则。既要大胆探索,又要慎重稳妥,正确处理好公开党内事务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。
 (三)工作目标
  1.党内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制度得到有效落实,民主政治得到进一步加强。
  2.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监督制约机制得到规范,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。
  3.党员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保障,民主监督意识进一步增强。
  4.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,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。
  三、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
   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全面、真实、具体,并逐步实现系统化、规范化和制度化。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,凡属党内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,都应当公开。根据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,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:
  1.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。
  2.本单位对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。
  3.领导班子建设方面。主要包括:任期及年度工作目标;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;领导班子成员分工、职责和联系方式;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;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;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等。
  4.干部选拔任用方面。主要包括:培养锻炼干部情况;干部选拔任用情况;干部管理情况;贯彻执行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及各项制度情况,干部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、规定及执行情况等。
  5.基层组织建设方面。主要包括:党组织建设情况;党员发展情况;党员教育管理情况;开展主题活动情况;党内奖惩情况等.
  6.党风廉政建设方面。主要包括: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情况;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执行财经法规制度情况;开展专项治理和查纠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;典型违纪案件查处情况;有关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情况;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;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;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等。
   7.重大事项通报方面。主要包括:学校和学院事业发展目标、规划;重要政策措施、规定;重要投资项目、建设工程情况;组织机构设置、调整情况;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。
  8.为师生员工办实事方面。主要包括:实施民心工程情况;为有困难的师生员工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等。
  9.其他党员群众关注、经党委研究决定公开的事项。各单位党组织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,细化党务公开的具体内容,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,使党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、有效。
  四、党务公开的类型、程序、形式和时限
 (一)党务公开的类型
   党务公开分法定公开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三种类型。法定公开是指凡属党内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,都要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。主动公开是指对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,主动予以公开。依申请公开是指对党员、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,经党委研究,认为可以公开的,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。
 (二)党务公开的程序
  党务公开按照提出、审核、公开和反馈等程序办理。公开的内容、形式和范围必须经过审核,特别重大、敏感的事项要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,必要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。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,可以采取分步公开的办法,先公开初步的方案或意见,听取党员、群众意见并修订后再公开。对党内重大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、群众利益的一些敏感问题,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,有的仅限于党内公开,有的要按照先党内、后党外的顺序公开。党务公开后,对党员、群众提出的监督意见和建议,党组织必须认真研究和整改,有些重大问题整改后要再次公开。
  (三)党务公开的形式
   本着多样、方便、实用的原则,根据不同的内容合理确定公开的形式。在党内公开的,可通过党内会议、文件、通报、党员活动室等形式进行公开;对全校公开的,可通过会议、党务公开栏、宣传栏、校报、广播、电视、校园网站等渠道公开。
  (四)党务公开的时限
   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,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。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,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,阶段性工作分期公开,临时工作即时公开,热点问题、重点事项及时公开。
  1.长期公开。主要指党的有关政策规定、工作制度、工作程序、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、固定性的内容。
  2.定期公开。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,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。
  3.分期公开。主要指动态性、阶段性的工作,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。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,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。
  4.即时公开。主要指临时性工作,如干部考察预告、任前公示、发展党员公示等内容,应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。
  5.及时公开。主要指师生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要事项应及时公开。
  五、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
  1、党务公开工作,涉及面广,且政策性强。为确保此项工作积极稳妥、健康有序的进行,实行党委统一领导,纪委、组织部、宣传部等有关部门通力协作,群团组织积极参与,纪检监察检查监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,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,努力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。
  2、学校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由党委书记、副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,党委书记任组长。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全校的党务公开工作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挂靠党委办公室,具体负责学校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,加强对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。各分党委、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要成立由分党委、党总支书记(直属党支部书记)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,把推行党务公开制度作为党建工作的一件大事,列入重要工作日程,切实加强领导。要落实党务公开工作责任制,各级党组织的主要领导是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,细化工作措施,把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。
  3、要强化对党务公开的检查考核。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,每年进行检查考核。要坚持推行党务公开工作与校务公开相结合,既要积极借鉴校务公开的良好工作机制、公开的内容和形式,又要突出党务公开应有的特点,使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有机协调,相互促进。
   4、要把推进党务公开与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相结合,坚持面向基层、面向群众的工作方针,不回避矛盾和问题,不避重就轻、避实就虚,不做表面文章,反对搞假公开,走过场。对搞形式主义、走过场的,要批评教育,坚决纠正;对搞假公开、虚公开,欺上瞒下的,要坚决制止,用严肃认真的态度推行党务公开,维护党的形象,取信于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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